□記者朱蒙雪
  晚報訊“儂曉得伐?徵地養老人員現在參加居民醫保不要自己買單啦!”自今年9月寶山區徵地養老人員醫療費報銷辦法出台後,這句話已經成為寶山區徵地養老人員相互問候的話語。據悉,這項惠及1萬多人的新政策將於明年起實施。
  家住國權北路的張阿姨今年70歲,現在她逢人就說:“參加居民醫保好啊!”今年8月份張阿姨因突感不適前往醫院就診,被確診需要手術,費用高達11萬餘元,因為參加了2013年度居民醫保,經居民醫保和徵地養老雙重報銷後,個人只承擔了1萬8千元,比不參加居民醫保少花了約3萬元。得知區里出台了“集中管理的徵地養老人員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承擔”的政策,張阿姨當即表示還要參保。
  記者從寶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近年來,針對徵地養老這一特殊群體出台了多項保障政策。此次出台的徵地養老人員醫療費報銷辦法從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將惠及區、鎮集中管理的1萬餘名徵地養老人員。
  這項新政策規定,區、鎮管理的徵地養老人員將實行統一的醫療費報銷辦法,並由財政為自願參加居民醫保的徵地養老人員支付參保費用;參加居民醫保的徵地養老人員發生的醫療費經居民醫保基金支付後的自付部分,還可以由徵地養老管理單位按照80%-95%的比例進一步報銷。這樣一來,徵地養老人員醫保範圍內的醫療費自付比例就能由20%降低到5%-10%。
  (原標題:寶山徵地養老人員醫保待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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