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社會治理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但實踐中,有兩個需要註意的傾向。一是唯工具論,認為社會治理的目的在於服務經濟發展;二是唯穩定論,認為社會治理的目的僅僅在於維護社會穩定。現實語境中,這兩種傾向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推向極端,就可能步入本末倒置或者主次不分的境地,進而無法實現有機的而非機械的團結。
  社會治理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人類是具有群居偏好的高級動物,渴望並追求存在感、認同感、歸屬感和安全感。而社區和社會組織,強調以共同關係和社會互動為基本構成要素,在滿足成員的基礎性精神需求方面具有天然優勢。社區和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核心單元,在這個意義上,加強社區和社會組織建設,本質上就是加強家園建設。
  在現階段,這一論斷具有特殊意義。伴隨改革開放的推進和深入,我國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水平不斷提升,表現出財富大增加、社會大流動、身份大轉變、結構大改變等鮮明特點。換言之,我國社會正在面臨一次嶄新的重構。在單位制已然式微、小家庭成為主要社會細胞的情形下,何處才是抵禦社會原子化、碎片化的堡壘,何處才是安放漂泊心靈的港灣,何處才是我們的家園?此時,社區和社會組織建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
  不過,社區和社會組織不會自動成為充滿歸屬感和安全感的家園,需要我們付出扎實的努力。最近,中國社科院政治學所“基層社會治理與民主建設”項目組在成都調研時發現,該市下轄的一個社區組織,通過培育社區內部的社會資本推動社區發展,努力培養以社區內部居民為成員的草根型社會組織,以社區居民為參與主體,通過“義倉”“義集”“義坊”“義學”和“義網”等方式,開展老舊小區改造、屋頂花園開發認領等特色勞動項目。這些項目,不但是社區居民交流信息、密切聯繫、參加勞動和參與活動的平臺,還是彙集愛、轉化愛、學會愛和傳遞愛的平臺。
  一旦行動起來,社區成為“家園”的夢想也就近了。誠然,把社區和社會組織建設成家園的具體方式有很多,但正如成都案例所詮釋的,家園建設的要義在於做好“共”和“愛”兩個字的文章。只有通過共同勞動、共同活動,互助友愛,我們所渴求的存在感、認同感、歸屬感和安全感才能得到滿足,家園才能呼之欲出;只有社區和社會組織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家園了,社會治理的根本目的才算真正達成。而通過這一過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也將獲得更加有力的保障與支持。(摘自昨日〈人民日報〉作者王紅艷)  (原標題:[推薦]社會治理重在家園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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